档案统计是以数字的形式准确地反映档案工作的真实情况和档案管理活动的规律,保持正常的工作程序不可缺少的一项工作。为了使学校的档案统计工作做到准确、及时、科学和制度化,根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馆严格按照上级档案部门的要求,每年对本单位档案的立卷归档情况进行统计,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上级主管机关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统计报表,以便使其及时了解情况,进行指导。
二、档案馆应了解各部门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和兼职档案人员的情况,做好全校兼职档案人员的人数及基本情况的统计工作,以便于档案业务联系和指导工作。
三、档案馆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做好各类档案案卷目录统计工作的同时,对每年档案的收进、整理情况进行准确统计,认真负责地编制每一份统计表,仔细地填写每一栏目的数字,杜绝马虎草率。
四、档案馆应对历年各类档案的库存数量、保管情况定期进行统计,真正做到心中有数,家底清楚。
五、档案利用的统计是各部门、各类人员在一定时期利用档案情况的真实反映。档案馆必须认真地做好档案利用的统计工作,以促进档案利用工作的开展。
六、档案的鉴定销毁统计工作,是对鉴定销毁后库存档案的销毁档案数和现存档案数的核实工作。档案馆应在每次鉴定销毁工作后,及时做好各类档案统计工作,以保证帐物相符,准确无误。
七、档案馆应做好各类档案统计资料的积累工作,并通过各类档案的统计数字,分析研究档案工作,进一步认识和掌握档案工作的基本规律,不断总结经验,找出差距,采取措施,提高档案工作的质量。
牡丹江师范学院档案馆
2021年6月16日